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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接受水利部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中期评估核查

文章来源:水利部网 时间:2018-01-17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中期评估核查的通知》要求,1月13日至1月15日,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全面建立河长制中期评估检查组,对大连市全面建立河(库)长制工作情况进行核查。黑龙江省水利厅总工程师王成军、河库处负责人,大连市水务局副局长李卫国等陪同核查。 

1月13日,检查组听取了市河(库)长制办公室对大连市全面建立河(库)长制工作总体情况的自评估报告,并现场检查了相关资料。1月14日至15日,检查组随机抽取了瓦房店市、普兰店区2个县级行政区和太平街道、瓦窝镇2个乡级行政区作为此次县、乡级核检对象。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质询交流等方式进行现场核查,细致、准确地评估大连市市、县、乡三级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此次核查重点围绕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以及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河湖管理保护成效等六个方面开展。核查目的在于真实反映各省地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进展、成效和存在问题,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参考。 

通过3天的核查,检查组对大连市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检查组认为,大连市全面建立河(库)长制工作自上而下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积极作为抓落实,各级河(库)长办立足本地、着眼全局、特色创新、措施到位,各项工作都能按照水利部相关要求压茬推进,为全面实施河(库)长制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大连市将根据检查组提出的工作建议,在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加快河长制地方性法规建设、提高河库管理保护成效等方面下大气力,确保全面完成河(库)长制推进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