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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二次河长制工作培训会议在长春举办
2017-10-3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水利部全国河长制月推进会及吉林省2017年落实河长制工作会议部署,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对标对表“四个到位”,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确保年底前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建立河长制,1024日,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在长春举办了全省第二次河长制工作培训会议。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省水利厅副厅长孙永堂出席会议并讲话。 

  孙永堂指出,河长制工作在各地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亲自组织推动下,各级河长办和河长制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统筹协调下,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级工作方案全部出台;全省共设立各级河长16395名,其中各级总河长364人、河长16031人;各位河长履职尽责,相继开展4万余次巡河检查,发现并解决了一大批河湖突出问题;县级及以上河长制办公室全部建立,落实河长办工作人员550余人;省级及部分市县河长制配套制度已印发实施;清理非法采砂及清河专项行动成效明显,累计清理549个非法砂场,清运河道垃圾200多万立方米;河长公示、巡查保洁队伍落实等任务加快推进,全省已在媒体公示河长名录,设立2668块河长制公示牌,通过利用公益岗位、安排复员军人、优先聘用贫困户、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共落实河湖巡查员10817人、保洁员12264人,努力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 

  孙永堂强调,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坚决扛起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政治责任。各地一定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十九大开幕会上的讲话,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确保河长制在全省落地生效。要严格对标“四个到位”,确保建立经得起验收的河长制。各地要再次确定工作方案内容是否全面、是否满足质量和深度要求、是否符合当地河湖管理实际、是否对国家和省里确定的任务进行细化实化,确保工作方案到位;各地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间节点公示河长名录和设立河长公示牌,确保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各地要抓紧制定并出台本地相应的河长制配套制度,完善河湖管理保护涉及的日常维护、监管、执法等方面的政策,确保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各地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实行考核问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要突出问题导向,全力组织编制一河一策。完成一河一策编制是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关键环节,更是当前河长制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要按照国家及省河长办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各单位各部门力量,立足河湖不同实际,切实查找出河湖存在问题,根据问题清单编制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操作性的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各地要确保在年底前完成一河(湖)一策编制任务。要狠抓制度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严格落实制度要求,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制度的有效落实实现河长治。要抓好宣传引导,为河长制顺利推进营造浓厚氛围。各地要把河长制列入生态文明建设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精干力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报刊等多种方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报道,畅通社会公众参与渠道,凝聚起全社会珍爱河湖、保护河湖的强烈意识。 

  孙永堂强调,各地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切实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把落实河长制作为检验作风建设的主战场,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扎实的举措,扎实完成河长制各项任务目标,确保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建立河长制,向省委、省政府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为推动新一轮吉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做出更大贡献。 

  会上,省水利厅河长制工作处就已出台的《吉林省河长制省级会议制度》等5项河长制配套制度及即将印发的《吉林省河长制一考核问责办法》进行了解读;省河务局对一河(湖)一策编制与审批工作要求和重点环节进行了解读,并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答疑。 

  全省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河长制办公室主要领导,河长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共320人参加了会议。(消息来源:吉林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