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报废固定资产公开处置的公告
根据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关于批复水保局固定资产报废的通知》(松辽水资保〔2011〕47号)、《关于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固定资产报废的批复》(松辽财经〔2009〕361号),按照《中央级水利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松辽委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报废资产进行公开处置,请具有废弃物品回收处置资质的公司前来洽谈。
报废资产包括:微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相机镜头、空调、移动硬盘、刻录机、扫描仪、空调、饮水机、电风扇、办公桌、沙发、书柜、衣柜、椅子等。
地 址:长春市富锦路11-16号
联系人:
刘石臣 0431-85607449
唐洪涛 0431-85607493
公告日期:
特此公告。
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