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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报废固定资产公开处置的公告

根据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关于批复水保局固定资产报废的通知》(松辽水资保〔201147号)、《关于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固定资产报废的批复》(松辽财经〔2009361号),按照《中央级水利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松辽委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报废资产进行公开处置,请具有废弃物品回收处置资质的公司前来洽谈。

报废资产包括:微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相机镜头、空调、移动硬盘、刻录机、扫描仪、空调、饮水机、电风扇、办公桌、沙发、书柜、衣柜、椅子等。

 

 址:长春市富锦路11-16

联系人:

       刘石臣    0431-85607449

       唐洪涛    0431-85607493

公告日期:20127202012731

特此公告。

 

 

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