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辽委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本网   时间:2009-01-0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松辽委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松辽委门户网站(http://www.hyjs9999.com/)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松辽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4188号,邮编:130021,电话:0431-85607088 85607069,电子邮箱:zwgk@slwr.gov.cn)。

  一、概述

  2008年,按照水利部的部署,在松辽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松辽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明确职责。为加强松辽委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松辽委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求委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准确理解《条例》精神,要狠抓落实、扎实推进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制度办事,做好松辽委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的明确、职责清晰、内容全面、程序合理、保障有效、监督有力,松辽委按照《条例》的规定和水利部的要求,制定并印发了《松辽委政务公开暂行规定》和《松辽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办法》;编制完成了《松辽水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松辽水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公正公平、及时便民,松辽委制作完成松辽委政务公开网。网站涵盖内容丰富,服务功能强大,实现了松辽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内容公开、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信息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宣传及咨询和投诉等功能。尤其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网上申请和网上查询、咨询、投诉等互动功能的开发,更加拓宽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加大了社会公众对松辽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和培训工作。松辽委紧密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准备和实施各个环节工作,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组织委机关及委属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开展理论学习和工作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止2008年12月底,松辽委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0.5%;政策法规类信息66条,占15.3%;行政审批类信息43条,占10%;水利规划类信息3条,占0.7%;统计信息类信息2条,占0.5%;人事管理类信息2条,占0.5%;工程建设类信息17条,占3.9%;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占0.7%;水利规费类信息类信息6条,占1.4%;综合管理类信息28条,占6.5%。

  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松辽委要闻182条,占42.2%;动态77条,占17.9%;通知公告18条,占4.2%。

  (二)公开形式

  松辽委政府信息通过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网公开。松辽委重要活动、会议等情况,通过松辽委要闻、动态栏目公开。对松辽流域水利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心的重大事件,在门户网站开设专题栏目公开相关信息,2008年开设松辽委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松花江干流水质模型及水环境信息管理系统、松花江防汛总指挥部2008年工作会议、国家防总检查松辽流域防汛抗旱工作、松辽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等专题。

  松辽委还编印有《松辽流域水资源公报》和《松辽流域泥沙公报》两种数据公报,通过松辽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通过网站提交的申请2件、现场提交的申请2件,均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及时予以答复。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松辽委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未发生针对松辽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松辽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贯彻《条例》工作中,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对松辽委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增强服务功能,方便公众获取和检索相关政府信息。